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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1包4種口味?加味菸動手腳 董氏籲重罰2500萬

記者陳鈞凱/台北報導

一包菸可享4種口味?有日本菸商在國內推出加味菸,以「按壓濾嘴中的晶球可以改變味道」為菸品廣告,董氏基金會及消基會今(5)天抨擊,菸商在加味菸裡動手腳,吸引追炫嚐鮮的青少年,已經違反菸品廣告規範,要求政府應重罰,依菸害防制法將每一款違法菸品處最高的2500萬元罰鍰,才能嚇阻不法。

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,日本菸商有恃無恐專辦貸款/勞保貸款率利、一口氣推出4款菸品,不僅在包裝上以「閃亮晶球」的圖案引發青少年的目光與好奇,再印上「FOUR FLAVOR;OPTION」訴求,直接刺激與鼓勵只要買一包菸就擁有4種口味、4種選擇的多重享受,這完全是針對青少年而來。

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說,日前最高行政法院才判決菸商敗訴,認為在包裝印有「按碎濾嘴內晶球可改變並加強薄荷口味(CRUSH RELEASE MENTHOL )」等字樣有廣告之實。

不過,董氏基金會和消基會認為先前判罰500萬還不夠,認為在菸盒包裝上標示引發好奇、刺激消費的圖文,已達到廣為招徠銷售的廣告目的,違反菸害防制法「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,不得以文字、圖畫等為宣傳」的規定,應每一款菸品處最高2500萬元的罰鍰,並按次連續處罰。

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強調,菸商為了吸引青少年、增加吸菸人口,才特別設計在菸裡添加花果香、巧克力、薄荷等香料,讓年輕人容易接受菸品,這些菸品就像「包裹糖衣的毒藥」。

林清麗說,菸商行銷手法推陳出新,法令卻沒有與時俱進,台灣2007年菸害防制修法通過迄今已8年,目前警示圖文僅占35%,根本不及國外比率,才讓菸 商有動手腳的容間,政府應展現保障國人健康的決心,修法提高「菸品容器印製80%警示圖文」,符合世界潮流。

董氏基金會同時呼籲,政府應修法要求「室內公共及工作場所全面禁菸」、「禁止菸品陳列展示」、「禁止加味菸」、「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」等;同時修訂菸酒稅法,每包菸加徵60元菸稅、入境旅客僅可以攜帶19支菸自用,及修訂菸酒管理法,販菸改採登記制等。

※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提醒您吸菸能導致肺癌、心臟血管疾病!※ 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1包4種口味-加味菸動手腳-董氏籲重罰2500萬-0241411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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